自由時報 / 2008/09/12
〔記者張文川卅台北報導〕北市一名15歲國三少女離家出走2個月,到處寄居網友家,日前終被父親在高二的盧姓男網友家中找到人,其父怒氣沖沖帶女兒至警局欲控告男方性侵害,但因男方也是未成年,誰是被害人仍有爭議,雙方家長最終和解收場。
父想告性侵 不料男方也未成年少女稱,2個月來大多泡在網咖店打連線遊戲,並透過遊戲對話視窗結識多名年輕男子,陸續至對方家中借住幾晚,幾乎與每位男伴都曾發生過性關係,且都是雙方兩情相悅。
少女表示已記不清這些男子身分,僅說出在盧姓少年之前,與中和市16歲陳姓少年也有性關係,警方循線通知陳姓少年到案說明,陳某也稱是女方自願,而且不知她未成年。
少女的父親帶著女兒赴醫院驗傷,證實處女膜已破裂,但傷痕是舊傷,盧姓、陳姓少年家長與少女家長協調後,少女家長才打消告意,和男方家長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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