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開庭太囂張挨告 鞠躬求和解

【聯合報╱記者曹敏吉卅高雄市報導】 2008.11.14 02:47 am

  
打過官司的民眾,絕大多數都對法官的「威嚴」印象深刻,恭聆法官訓誡「點頭如搗蒜」;不過法官開庭訓誡也不能口不擇言,否則也會吃上妨害名譽官司。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柯盛益被控開庭時,以「垃圾人」、「GGYY」等言語辱罵律師陳俊偉,陳提出自訴。昨天開庭,柯盛益當庭向陳俊偉及到庭聲援的十多名律師,三度鞠躬、說了六次「對不起」,陳俊偉同意撤回自訴。

今年五月廿九日下午,柯盛益在高雄地院民事法庭開庭審理租車糾紛案,論及汽車勘查、鑑定等問題時,與當事人的律師陳俊偉槓上。

陳俊偉陳述意見要求記明筆錄,柯盛益說:「要記給你記,等一下我再來罵人。」此後,柯盛益連串情緒性言詞脫口而出,包括:「你在那邊廢話什麼」、「囉嗦」、「我禁止你代理,通知法警,把他趕出去」、「哭夭」、「你當律師當回頭了」、「垃圾人」、「你看著辦」、「你那麼笨,法官不讓你講」、「你GGYY,還跟我囉嗦」等語。

「大不了六萬元不要」(意思是考績被打乙等減薪)、「我敢罵人就敢接受結果」。柯盛益最後還補上一句:「我再罵你一句,你律師要尊重法官…不知輕重,學問到那裡去了?」並表示不在乎陳俊偉調閱法庭錄音提出檢舉。

陳俊偉不甘受辱,羅列柯盛益廿一條涉及妨害名譽事項提出自訴。審判長吳金芳兩次協調不成。

昨天第三次開庭,原告陳俊偉堅持「認罪」是唯一和解條件,在被告席的柯盛益承認失言,表示會以此為鑑並改進,並表示如果他在法庭上的言詞,曾讓其他律師感到不舒服,也一併道歉。柯盛益說完,朝原告陳俊益深深鞠了個躬,並說了兩次「對不起」,隨後也分別轉向原告律師郭憲彰及旁聽的律師,分別鞠躬說對不起。

昨天有專程從台北趕到高雄聲援陳俊偉的律師表示,很佩服柯盛益當庭認錯的勇氣,但願他是真心的,並希望其他太過自我膨脹的法官,也能夠引以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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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被告 都是「名氏」

高雄地院法官柯盛益被控妨害名譽案開庭時,被告的姓名欄上寫的是「法官」,而非被告名字,被質疑偏坦自己人。

審判長吳金芳昨天開庭時特別說明,依高等法院函示,為保護法官身分資料免受不當引用,各法院法官被告時,使用「法官」代稱不用具名,檢察署也有類似作法。

有律師質疑,這項規定把全台灣分成法官和非法官兩種人,法官的身分資料需要保護,其他人都不用,合理嗎?

【2008/11/14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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