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優新聞網 / 2009/01/06
為了刺激國內車市,政府釋出新春大減稅,民眾未來買新車,不論是汰舊換新還是首次購車,只要購買2000cc以下的車子,都享有減稅優惠。立法院財委會審查通過貨物稅條例增訂第12-1條修正草案,購買2000cc以下的小客車、小貨車,或客貨兩用車,經立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實施之後,買新車就能享有3萬元的貨物稅免徵。
國內汽車業的寒冬,幾乎比各行業來得更早,從民國95年開始,國內小客車領牌數就逐年減少,94年有45萬多輛,95年驟減31萬多輛,96年再減至28萬多輛,到了97年前11個月,數量僅剩18萬多輛,一整年下來,97年小客車領牌台數大約也只有20萬輛上下。為了救車市,政府再推減稅方案,買新車就能享有減稅優惠。
貨物稅條例增訂第12條之1的修正草案,在立法財委會初審通過之後,下週就會進入二、三讀,會期結束之前,可望獲得通過,總統公告實施的時間,應該會在一月底之前,如果快的話,農曆過年前也不是不可能。
原本行政院的版本規定較為嚴格,就是要以舊車報廢證明買新車,才有減徵3萬元的貨物稅優惠,但遭到立法批評是擾民,而且認為既然要救車市,就不該限制是首次購車還是汰舊換新,或是買第二輛、第三輛車,應該統統給優惠。
同時,也不能獨厚汽車族,機車族也要照顧,因此購車減徵貨物稅優惠對象,也納入機車族,買新機車也能享有定額減稅3千元的優惠。財政部初估,一年稅收將因此減少90億元的貨物稅收入。
行政院跟立法院都認為,這是能夠激勵消費信心的好政策,但是,汽車業卻是不怎麼領情,一方面是汽車業要的是減稅5萬元,而非3萬元,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已經訂車的消費者紛紛退訂,要等到貨物稅條例增訂修正草案通過實施之後,才要買車。
車商認為,立法院應該增訂追溯條款,這樣才能幫助到汽車業,尤其是春節前本來是汽車銷售旺季,但現在卻已經被貨物稅減稅優惠給攪亂佈局。
不過,汽車業在台灣經濟的地位,並不像美國汽車工業在美國經濟上的角色及地位,行政院為了搶救汽車零售業,不惜降稅鼓勵大家買新車,完全違背了馬政府在競選時「節能減碳」的環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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