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 2009/01/08
某醫院楊姓醫檢師和鄰居失和,以糞便加尿水偷倒進鄰居水塔內,鄰居雖未直接飲用,但刷牙、洗菜都用糞水,皮膚出現紅疹,小狗也起疹子,氣得告他傷害和恐嚇。醫檢師承認惡整鄰居,除了搬家,還賠償六十萬元,換得檢方職權不起訴。
檢察官懷疑楊姓男子(卅七歲)長期在鄰居水塔「下屎尿」,但他只承認「做過兩次」,因雙方後來和解,檢方未再深究到底偷倒幾次。
桃園地檢署調查,在某醫院擔任醫檢師的楊姓男子,和陳姓男子是鄰居,兩家是透天厝雙併住宅,因陳妻在管委會開會時質疑楊曾拿建商和解金,加上兩家因牆壁漏水問題失和,數度爭吵,楊姓男子決定惡整對方。
檢方指出,楊姓男子去年四月起,以糞尿混合後裝入寶特瓶內,跨過屋頂矮牆,打開陳家水塔旁濾水器上蓋,倒進糞尿水。陳家人用了一段時間糞尿水,出現皮膚紅疹、腹痛和皮下組織病變等症狀。
去年四月廿四日中午,陳姓鄰居發現楊姓男子戴手套正拆他家水塔濾水器,懷疑在動手腳,楊不認帳,還嗆聲:「出門小心點,就是要讓你住不下去搬家。」陳姓鄰居覺得楊可疑,在頂樓裝針孔攝影機要逮到證據。
五月十四日中午,楊姓男子又上頂樓企圖倒糞尿水,被陳妻發現報警。陳家人認為他太超過,告他傷害和恐嚇。
檢察官偵辦時問陳姓男子:「有沒有聞到異味?」他和妻子表示「沒聞出水有臭味」,因家裡大多買瓶裝水飲用,水塔的水只用來洗滌蔬果、衣服及洗澡;至於小狗出紅疹,可能和直接喝生水有關。
楊姓男子向檢察官承認惡整鄰居,以糞尿水偷倒進陳家水塔濾水器,是想逼陳家搬走。後來他和陳家以六十萬元和解,自己搬家,陳家撤回傷害告訴;楊男也向檢察官認錯,恐嚇罪部分換得職權不起訴。
記者呂開瑞卅桃園縣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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