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新厭舊,應該是人類的一種共性。
新的好的先進的東西哪個人不喜歡,而那些陳舊的醜陋的落後的東西,在自己手裡已成了累贅。
拋棄它能讓自己得到解脫,為什麼不。 或許正是因為這種喜新厭舊的品性,才促使人類不斷創造,不斷進步,這可能還是社會發展不可小覷的推展力呢。
有時候想想自己,又何嘗不喜新厭舊呢。一首很喜歡的歌,聽了N次後,就覺得厭煩了,再也找不到初聽時的感覺,索性把它擱置起來,再不去睬它。
一種很漂亮的花,看了幾年花開後,就不再喜歡了,再也沒有初見時的欣喜,乾脆把它交給風雨,任它自生自滅,不再理它。一本很欣賞的書,讀了幾遍後,發覺寫得也就那個樣子,
初讀時的迷戀完全沒有了,於是放入角落,從此不再拿起。有什麼能長久呢 ?喜歡過,僅僅喜歡過而已,回憶起來時,也會想到曾經喜歡,只是開始的一刻。
這個世界誘惑太多太多,能讓人喜歡的東西太多太多,怎麼可能總是抱住一種不放。 或許不放棄舊的,也就難以接受新的,人怎麼可能把自己放入歷史的塵埃中。
跟隨著生命的河流向前涌動,一路賞閱著沿途的風景,
確實有些東西就如過眼雲煙,飄過後再也看不見影蹤。
但有些東西卻沈入記憶深處,被歲月的刀打磨雕刻,在心靈的空間聳起一座座豐碑。 無論時間怎樣流逝,生命的水流如何沖刷,這些東西卻永遠不會失。除非生命不在,它們再也找不到附依,那就是愛的痕跡。
沒有人能說清什麼是愛,但當愛來時,人卻會真真切切地為他痴迷,為他執著。 真正的愛永遠不會變舊,永遠不會無痕,所謂的“喜新厭舊”,那只是喜歡,很膚淺的喜歡,並不是愛。
總有人分不清愛與喜歡的界線,其實喜歡的東西可以走向厭棄,而愛不能。不論這愛在別人看來多麼沒有價值,在自己看來多麼沒有意義,可他還在,他不會走開,他不能遠離。
愛並不容易
可能有的人一輩子都不知道什麼是愛,因為他(她)從沒珍惜過一份感情。 不要說別人,就是他(她)自己都認為自己是個喜新厭舊的人因為他們總是在追求新奇,總是在追求完美。
其實我們不必苛責這樣的人,不要覺得他們用情不一, 不是的,他們本來就沒有愛,又哪來的情。他們的生命中從沒有愛光臨過,他們不懂什麼是愛,怎麼會用情專一。 愛才會執著,愛才會持久,愛才會只講付出不計回報。
常常會想到張愛玲,想到她的愛情,所有的人都覺得她那樣一個才女,怎麼會把自己低到塵埃裡,為那麼一份不值得的愛。
為什麼沒有人說她只是在愛,愛於她一樣是純潔的,一樣是高尚的。 如果愛能夠說出對錯好壞,那也就不再是真實的愛了,那只是理智。
張愛玲並沒有什麼錯,她只是在愛,她只是受了愛的牽引,是愛讓她無能為力。 世上的人都知道她付出感情的人不值得她那麼做,聰明如她怎麼會不知。
可是愛來了,愛在那裡,愛讓她那麼做,她只能那麼做 。雖然明明白白地看到自己愛的人有著讓人難以容忍的缺點。可自己就是離不開,就是放不下這份愛,雖然是痛徹心肺的傷,但就是心上淌著血,仍然是愛,是愛,還是愛。
為了這份在別人眼裡如此不值得的愛,她把自己低到了塵埃裡。 她在故事裡編織著別人的夢,卻在現實中流著自己的淚。雖然無論她怎麼做,她的愛都不可能永遠持續,因為那個她愛的人並不懂得愛,他只是一個知道喜新厭舊的人。
但她依然繼續著心底的愛,依然執著著那份感情,雖然在別人看來越加不值得。 只是愛尚且沒有人能夠說清,沉在愛中的人又有誰能讀懂。她的痛苦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傷心只有她自己明白。
雖然傷心痛苦,但那滋生於心底的真情,卻實實在在地豐盈過她的生命。 她是帶血的杜鵑,是傷與痛催開了她的生命絢麗,她的燦爛只為自己擁有。
世俗的眼光從來只為名利,而愛超脫於現實之外,只為心而生,只為靈魂而存在。對於沒有心沒有靈魂的人來說,怎麼可能懂愛,怎麼可能珍惜愛,怎麼可能擁有愛。
世上總是有痴情的人,他們為了心中的感情可以放棄一切,可以付出一切。 這愛的傳奇總讓人感動,卻也讓人不解,想只為感情這麼做值不值得,為什麼會這樣想呢。
如果真的懂愛,怎麼會問值不值得。 愛如果少了執著,還能是愛嗎。 有時就會感到困惑,看身邊一幕幕情感故事,雖然看起來風光無限,可卻少了內涵。一點點波折都會讓自以為愛著的人從容退場,還美其名曰華麗轉身。 那是愛嗎,充其量只是喜歡。
如果愛,有誰可以做到從容不迫,有誰可以做到收放自如。 真的愛過,才會懂得什麼是執著。 那些傷,那些痛,那些淚,甚至是那些血,都不能改變愛的初衷,即使那愛並不值得,即使那愛只是空中樓閣。
可那顆被愛浸潤的心,卻依然如故,依然執著,依然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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