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塞車 交通部提對策 開徵交通擁擠費 北市先試辦
2007/07/10 04:39 記者: 黃如萍卅台北報導
為落實東京議定書及解決台北市交通壅塞問題,交通部研議開徵都市交通擁擠費,規畫先在台北市信義計畫區試辦,每次車輛進入試辦區域,收費廿元或五十元。
交通部運研所首度針對國內開徵都市交通擁擠費進行政策研究,近日完成,研究指出,隨著電子收費技術的發展,開徵都市交通擁擠費技術上可行。至於收費細節,如收費方式、時段等,由地方政府自行規畫實施。
計次收費 20或50元
研究指出,收費方式初步可透過在道路出入口架設攝影器材,拍攝汽機車車牌;汽機車在車窗或車牌上張貼標籤等感應方式,接收繳費訊息。
運研所認為,預計最晚民國一○一年,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上路,屆時一上高速公路就開如計程收費,會導致部份車流移轉到平面道路,台北市都會區首當其衝,因此規畫以台北市優先示範收取都市交通擁擠費。
運研所以道路服務品質水準在D級〈時速五十公里〉以下、空氣汙染程度嚴重〈汙染指標一百以上〉、進出區域一般巷道越少越好、區域內有足夠大眾運輸承載量等為原則,選出台北車站區、台北內湖科技園區、東區SOGO商圈及信義計畫區,作為最適合收取交通擁擠費的示範測試區。
信義計畫區因有世貿展示中心,常舉辦大型展覽,交通擁塞顯著,但當地公路及捷運網路便捷,運具選擇多,成為運研所建議試辦對象之一。基隆路以東、松仁路以西、信義路以北、忠孝東路以南範圍內皆為管制區域。收費比照新加坡方式及費率,採計次方式,只對進入管制區的車輛收費,每次收取台幣廿元或五十元。
信義區展覽多 紓解車潮
未來,配合交通部車牌換發增設「第三電子車牌」的規畫,再強化第三電子車牌的軟體功能,讓每輛車都有車上接受器,以電子車牌辨識,確認進入管制區車輛,再追收交通擁擠費,方便管理。
交通部路政司長尹承蓬表示,目前中央法令還不允許地方機關收取道路費或訂定道路收費機制,僅同意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費,因此,一般道路開徵都市交通擁擠費還要配合修正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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