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外帶式飲料店,也要設置回收桶了。
記者游順然卅攝影
地球暖化,天氣越來越熱,外帶式冷飲店快速增加,且使用一次即丟的冷飲杯,但有些消費者隨喝隨丟,形成新的環保威脅。因應這種情況,環保署擬強制外帶式飲料店必須設置飲料杯回收桶,否則將處以6萬元至30萬元罰鍰,預定年底前公告實施新措施。
環保署廢物管理處副處長賴瑩瑩說,飲料杯任意被棄置在汽車頂、機車和腳踏車置物籃,或是街頭人行道、花盆的情況相當嚴重;部分飲料杯甚至被丟棄在排水溝渠,導致排水溝阻塞;有些飲料杯還被發現在河川飄流,河岸、海岸、潮間帶等區域更常看到「杯屍遍野」,嚴重破壞生態環境。
目前一次用飲料杯的材質包括紙、保麗龍、PP、PS、PET及PLA 等六種,其中紙及PLA為可自然分解材質,紙杯一個成本約1.9元,PLA約2.5至3元。PP杯成本約1.5至2元,保麗龍杯約1.8至1.9元。
環保署表示,根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凡屬限塑政策管制範圍的店家,應設飲料杯回收桶。目前各連鎖便利、有店面可提供座位的業者,都屬於限塑政策管制範圍,每年使用約7.4億個飲料杯。
外帶式飲料連鎖店,不屬限塑政策的適用對象,一年使用紙杯及PP杯各約3億個、保麗龍杯1.8億個。尤其是業者大量使用成本較便宜,且無法自然分解的飲料杯,以至每年數億個飲料杯,成為新的環保公害。
【2009/10/12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馬上加入
提姆正妹報報FB粉絲團,讓你掌握每日精選正妹。
【若本人不想被報導,請
來信或
私訊,我們將儘速移除文章。】
▼
提姆正妹報報Tiktok頻道正式上線囉!!
▼
提姆正妹報報YouTube頻道正式上線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