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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書誤讀記:<偷書賊>死神亦莫可奈何的戰爭悲喜劇

提姆正妹



怎麼形容<偷書賊>這本小說呢?勉強附會一番,大概像是<安妮的日記>加<辛德勒的名單>加<頑童歷險記>加上<死亡筆記本>那位碎碎唸的死神。

<偷書賊>這本小說乍讀之下沒有什麼出奇之處。前半本故事情節尤其老套。是孤女、養父母、戰爭、納粹、猶太人這種老梗。

孤女首先要失去弟弟,要被媽媽送走。養父母對她一定要很壞或者很好,或者先壞後好,或者表面很壞其實很好。在學校、在街坊一定要被惡童們欺負。也一定要有一位小男朋友幫助她。兩個人還要去搗蛋、去探險,結伴偷水果、偷食物、偷書。街坊鄰居們也一定要有些脾氣古怪的、陰氣森森的、尖酸潑辣的。納粹對於猶太人一定很殘暴,很無情,但還是會有幾位有人性的德國老百姓出手相助。

老梗劇情能不能翻出新意?事實上,本書並沒有。不過,作者的文筆及文章結構(甚至文字的排版)卻可以讓讀者樂意讀下去。而且速度會越讀越快。讀者一方面想多讀到些偷書賊小妹妹如何在戰爭艱苦的年月和家人朋友一起渡過的甘苦情節,一方面卻又希望劇情能不能快轉,趕快走到戰爭結束,人人休養生息,「天堂街」從此安居樂業的日子。

有這樣想法的讀者,應該不少吧?但是你們如果抱著這種期待,會很「慘」。

本書能夠讓人「舒服」地往下讀,「死神」(真的死神喔)也是關鍵之一。作者安排全書由死神來作全視觀點的敘述者,也就是電影裡的O.S.旁白。不過,敏感的讀者會不會覺得這角色有點多餘?因為死神在這個故事中並沒有起任何作用。他連上帝也CALL不到。他只能負責四處趕場回收靈魂而已。他只能冷眼旁觀。又不像<死亡筆記本>裡面他那位同行那樣搶戲。若說有功用,大概就是負責不斷地「爆雷」吧?(註:「雷」,即不宜事先透露的劇情內容。)不過這位死神還有一點幽默感,讓讀者讀這個故事時,心情不至於太緊繃。例如,一開始他就先爆了一個「大雷」:「先透漏一點事實、、、、你會死。」這樣看來,也似乎不算多餘了。

況且這麼一個開始得莫名其妙,結束得莫名其秒,只能歸之於「天意」的故事,如果是由「死神」本人出面向各位讀者報告,相信各位也會比較釋懷些。

全書要到達約二分之一處,前面的氣氛醞釀才發生效用,故事開始發亮。進入最後幾章時,所有的人物與突發事件互相「碰撞」,會產生催淚的情節。但是到達最後幾頁時,卻發生連死神也不甚理解的「意外」,讀者急得在心中怒吼:「可恨的上帝,可恨的戰爭,可恨的作者,為什麼這樣安排?豬頭阿!豬頭!」

敏感的讀者會不會覺得像是,寫到最後,連作者也不知道該怎麼收尾,只好草草結束?

本來我是這樣懷疑的。但是,合上書後想一想,真實的人生不正是這樣嗎?以為某個人現在表現如此出色,將來必定大有可為,想不到竟然在他身上發生這種意外,此人的專業生涯就此嘎然而止。這樣的事每天都在我們週遭發生。在我們認識的、不認識的人身上發生。更何況書中背景是二次世界大戰哪!戰爭時期,什麼鳥事都可能發生!

幸好世界上還有1件真正公平的事能讓人稍稍釋懷,那就是--每個人遲早都會死。

希特勒焚書。所以本書的偷書賊要偷書。那是將文字據為已有的慾望。那是救贖。佔有文字,是偷書賊日常生活少數能夠作的幾件事之一。佔有文字之後,更神奇的是如何把它分享出去。

當街坊鄰居們在地下室躲空襲,生死交關,惶惶然不知所以之際,偷書賊開始朗讀一本偵探小說時,文字就被分享出去了,眾人從嘈雜慌亂中漸漸安定,靜靜地聆聽著,我猜想,那一瞬間,地下室的世界曾經脫離地球,自動繞到另一條軌道而去,寧靜地在宇宙一角自轉公轉。

嗜書癮君子們一定會愛死這段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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