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推動駕駛禮讓行人,警政署建議修法加重處罰搶道汽車駕駛。廖瑞祥攝
【李姿慧、許麗珍╱台北報導】不少計程車與汽車駕駛人常跟行人搶道,導致馬路如虎口,交通事故中行人死亡率高達一成二。為避免駕駛人有「花錢可消災」錯覺,警政署昨表示,將建議交通部修法重罰搶道汽車駕駛人,凡是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禮讓穿越中的行人者,除罰款外,也要記點加重處分,累犯最嚴重可吊銷駕照。
評估重罰
交通部昨舉辦禮讓行人研討會,會中有人以日本經驗指出六成以上駕駛人都在發現行人之後才踩煞車,有半數駕駛人因此無法充分煞車。另警政署統計也顯示,國內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中有一成二是行人,平均每八個交通事故死亡者中,就有一個人是行人。
「應改變駕駛觀念」
為了加強推動汽車駕駛人禮讓行人,警政署昨在研討會上建議交通部應修法重罰不禮讓行人的駕駛人。警政署交通組長李平生表示,從去年到今年六月為止,不依規定禮讓行人的汽車違規取締案達一萬七千五百二十五件,但因只能罰款一千二百元到三千六百元,民眾會有花錢可消災錯覺,建議除罰款外,應修法另外予以記點。
警政署交通組表示,現行法規已有記點規定,包括超速、闖紅燈等,另轉彎時不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也會被記點處分,嚴重者會被吊銷駕照,但僅限轉彎違規不禮讓,因此,建議交通部未來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只要是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禮讓穿越中的行人者除罰款外,也要記點加重處分。交通部路政司表示,將等收到警政署建議後,邀集各單位意見評估修法。
開車族黃企峰說,禮不禮讓行人是行車習慣問題,應加強宣導改變駕駛人觀念而非一味加重處罰,涉及到吊照就太超過了,「台灣的行人多數不守法亂闖馬路,斑馬線是參考用的。」
考照鬆散也應檢討
民眾林慧玲說,警方若不嚴格執法,處罰再重也是一樣。民眾劉敏玲也表示,曾碰到惡劣的計程車司機完全不管行人,綠燈一亮直接搶快左轉,她差點被擦撞到,計程車竟然咻一下揚長而去,完全沒有煞車停下來看行人的意思,嚇得她當場傻眼。
中央警察大學交通學系教授蔡中志表示,管理越嚴格當然越好,但現有記點制度效果不彰,分級級距不夠嚴謹,上講習也沒考試驗證淪為簽名制,考照制也太鬆散,應全面性從考照和記點制重新檢討。
汽車未禮讓行人 加重處罰修法方向
◎未禮讓定義: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未距離行人約3公尺(1個車道寬)
◎現行罰則:1200元~3600元罰鍰
◎建議修法:除罰鍰外,再增違規記點制
˙每次違規記點1次,3個月內記點3次吊扣汽車牌照1個月
˙6個月內記點6次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
˙1年內遭吊扣駕駛執照2次,將吊銷駕照
資料來源:警政署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82/IssueID/20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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