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名台灣人因在新加坡暴力討債被判鞭刑!這是近一年以來第3位台灣人被鞭打,由於遭鞭刑痛苦萬分,駐新加坡代表處呼籲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星國暴力討債集團因當地嚴刑峻法,誘使台灣人跨海當討債小弟,提供1個月約新台幣6至8萬元薪水,被鞭打還可獲得約8萬元賠償。
新加坡武裝警察辦公室表示,30歲的台灣籍陳姓男子(Chen Ci Fan),在台灣與朋友合作做生意,因經營不善欠下大筆債務,聽從朋友建議到新加坡當大耳窿(放高利貸)跑腿小弟,去年騷擾欠債人時被警察逮捕。新加坡法庭在今年1月7日判陳姓男子坐牢46個月,以及鞭打6下。
中央社報導,近一年來,已有4名台灣人在新加坡當討債小弟被捕,連這例最新被定罪的陳姓男子,合計有3人被判恐怖的鞭刑,前2人被鞭打15下。駐新加坡代表史亞平表示,已在第一時間派人探望,並通知家屬,呼籲國人到新加坡一定要遵守法律,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新加坡警方資料顯示,陳姓男子之前3名台灣人在新加坡涉高利貸討債,分別是28歲蘇姓男子(Su WeiYing)、24歲吳姓(Wu Wei Chun)及29歲吳姓男子(Wu Ting-Yi),在高利貸不法集團當跑腿,被陸續逮捕並被起訴,前2人去年9月間分別被判24個月、21個月有期徒刑及鞭刑15下;而Wu Ting-Yi在還沒行動前就被捕,因此判刑較輕7個月。
在新加坡放高利貸及暴力討債是嚴重罪行,在政府雷厲掃蕩下,暴力討債集團祭出高利誘使台灣人跨海當討債小弟。據了解,暴力討債集團提供的條件是1個月約新台幣6至8萬元薪水,被鞭打還可獲約新台幣8萬元賠償。
新加坡實行鞭刑制度逾40年,通常3鞭下去,受鞭者臀部就會皮開肉綻,新加武裝警察辦公室表示,希望台灣民眾了解後果嚴重,千萬不要有挑戰新加坡法律的心態。據了解,被鞭打雖然不會有生命危險,但刑後「屁屁開花」坐立難安,痛苦萬分。
原文網址: 暴力討債 又一台灣人被星國判鞭刑 | 國際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1/13/334-2681665.htm#ixzz1AvVhCNq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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