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2011年10月24日 下午4:55
(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4日電)素人在網路有不實薦證且收受報酬者將負連帶責任!立法院上午初審通過公平交易法第21條修正條文,有關素人薦證廣告不實收受報酬者,負報酬10倍範圍內損害賠償責任。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預算及立委所提公平法修正草案,並通過公平法第21條及立委丁守中等人所提的第35條之一及41條修正草案。
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表示,由知名人士代言影響比較大,公平會立場是不管是知名人士或部落客都是薦證廣告,不是知名人物的話,在收受報酬內求償,知名人士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則不受報酬限制。
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認為,如果是公司內部員工假裝是部落客,沒有收受報酬,後來發生問題的話,甚至非內部員工未收受報酬情況造成損害,「難道沒有責任?」這部分有灰色地帶,須再思考,不然會被鑽漏洞。
有立委認為,應該給部落客嚇阻作用,因此,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修正為收受報酬的10倍範圍內。
此外,多位立委關心咖啡業者調漲咖啡價格也涉及聯合行為,並要求公平會儘速完成調查,吳秀明表示,公平會預計11月6日前會有調查結果。
經濟委員會也同時通過公平法第41條有關違反聯合行為者,罰鍰上限由新台幣2500萬元修正為業者上一年會計年度銷售金額的1/10。1001024
(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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