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膀胱看成腫瘤 離譜開錯刀 害掛尿袋多住院 亞東:處理沾黏時割到
作者: 蘋果日報 | 蘋果日報 – 2011年11月8日 上午10:31

【曾佳俊╱新北報導】錯把膀胱當腫瘤!新北市一名女子,日前因子宮腺肌症至亞東醫院進行子宮摘除手術,不料醫師竟將膀胱當腫瘤欲切除,劃了一刀才發現是膀胱,緊急再縫合回去,婦人原本術後兩天就可出院,現卻仍掛著尿袋躺在醫院。亞東醫院昨解釋,因病患子宮後方嚴重沾黏,進行剝離時劃到腫塊,才知是移位的膀胱,但縫合後已無礙,日後若有醫療問題絕對協助處理。 家住新北市土城區的高姓女子(三十五歲)已婚育有一子,多年來飽受子宮疼痛之苦,都倚賴消炎、止痛藥暫緩病情,上月舊疾復發,在診所建議下轉往亞東醫院掛號看診,主治醫師吳文毅提出包括施打類固醇、吃藥與開刀摘除子宮等三項建議,經與家人討論後,決定開刀切除子宮一勞永逸。

未經同意貿然動刀 高女丈夫表示,妻子上月三十日住進醫院,隔天下午進行手術,五個小時後,醫師出來告訴他,雖成功摘除子宮,但誤將膀胱當成腫瘤,打算一併切除時,卻在劃一刀後發現是膀胱,所以緊急縫合回去,還說妻子的膀胱與一般人位置不同,才造成此情形。 高女丈夫怒批,原本兩天後就可以出院,現卻仍掛著尿袋躺在醫院,「醫師為何沒經過精密檢查,也未經家屬同意就貿然動刀。」他氣得向市議員林國春陳情。

「怕一輩子背尿袋」 高女術後昏睡兩天,醒來才知自己膀胱無故挨刀,她出示手術同意書與手術紀錄表示,書面資料都載明自己罹患的是子宮腺肌症,醫生術前也僅建議進行「腹腔鏡全子宮切除術」,但事後調閱紀錄發現,手術項目竟多了「膀胱縫合術」,她擔心未來會有漏尿、膀胱無力等後遺症,恐怕「一輩子要背著尿袋」,希望醫院或醫師能給一個健康的保證。

稱修補後傷口癒合 亞東醫院昨解釋,醫師在手術中發現病患子宮後方嚴重沾黏,剝離過程中不慎劃到一腫塊,當時發現是膀胱,由於膀胱正常位置在子宮前方,推測可能患者先前剖腹產,造成膀胱沾黏移位至子宮後方,醫師發現劃到膀胱即進行縫合,並做兩次膀胱灌注測試,確定修補處無滲漏,才繼續子宮切除。 院方也強調,全子宮切除手術順利完成,醫師事後也主動告知家屬手術情形,及膀胱傷口約需五到七天才能癒合,目前病人已做過膀胱攝影,確定傷口已癒合,無漏尿情形,可拔尿管出院,日後若有醫療問題,絕對協助處理。

「有嚴重程序瑕疵」 對此,全民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手術中途若遇任何變化,包括變更手術方式、切除面積及使用其他自費材料,皆須經家屬同意,「院方有嚴重程序上瑕疵,明顯不符合規定,造成病人損失,醫院應好好提供病人完善的醫療補償。」 醫改會研究員張雅婷則建議,病患可向院方申請病歷了解就診狀況,並釐清自己需求,先向院內申訴,再向衛生局申請調解,之後評估是否上法院仲裁。 至於膀胱挨刀可能衍生的後遺症,署立台北醫院院長林水龍說,膀胱分布許多肌肉層,比較厚、保護的也比較好,一般術後癒合不錯,若有狀況可能是滲尿問題,循著傷口滴入腹腔造成腹膜炎,發生腹痛、發燒等症狀,可透過裝設導尿管改善,並等傷口癒合即可。

烏龍開刀案例 ★2010/06:新竹男子陳能通打籃球扭傷右腳踝到林口長庚手術,醫師張宗訓竟開錯腳,在左腳踝動刀,發現後才趕緊補開右腳踝 ★2009/07:高雄市女子張麗君右腳麻木疼痛,義大醫院神經外科主任盧康卻從左側腰椎開刀切除椎間盤致張女左腳肌肉無力,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有違醫療常規,盧被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2004:高雄陳姓男子入伍開刀治疝氣,原要切右睪丸卻被軍醫誤割輸精管,應被拉下固定在陰囊的左睪丸也被錯拉成腸子,致左睪丸萎縮被迫切除,喪失生育能力 ★2001:林姓婦人產後發現左乳有硬塊擔心是腫瘤,林口長庚醫院醫師葉俊男沒詳查就判定乳癌切除左乳,事後組織化驗發現只是良性泌乳管腺瘤,高等法院判葉和長庚醫院須賠償林女義乳重建費用等100萬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遇醫療糾紛申訴自保之道 ★保存門診、護理紀錄、診斷書、處方箋及手術同意書等文件 ★若無保存,民眾在申訴前,應先申請相關文件 ★若有傷口,須拍照存證 ★可先至其他醫院尋求專業說明 ★至各地衛生局協調和解,若協調破裂,當事人可循司法途徑提出訴訟 申訴電話 ★健保局醫療諮詢專線:0800-030-598 ★消基會醫療糾紛處理委員會:(02)2700-1234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02)2709-1329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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