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1年11月22日 上午11:34
[thumb]http://l.yimg.com/lo/api/res/1.2/.tAU3of2pJJA7dxc72ZPag--/dz0xNjA7aD0xMjA7YXBwaWQ9eXR3ZnBhZ2U-/http://media.zenfs.com/zh_hant_tw/News/cna/20110710001013M.jpg[/thumb]作家吳淡如最近在廣播節目,請醫師答覆call in電話,為了不讓醫師背上「隔空問診」的違法問題,就請電台工作人員代接電話,然後轉述給醫師回答;但是,衛生署仍認為,只要醫師「診斷」病人病情,就可能違法。
吳淡如日前在中廣節目「幸福好時光」中,邀請中山醫院耳鼻喉科主任醫師李宏信,講「耳內開『轟趴』,耳鳴如何解決?」節目進行中,吳淡如開罵,說主管機關要求醫師不得接call-in電話,不准醫師空中問診,形同剝奪聽眾權益。
吳淡如因此請聽眾打電話到電台來,再由電台人員記錄聽眾的疑難雜症,電台人員再到現場念出來給醫師聽,由醫師解答。該節目自認,應不會違反法令。
當天上節目的醫師李宏信回憶說,那天電台告訴他,會由工作人員轉述問題給他聽,「講耳鳴,是服務病人,沒有要打廣告的意思」,因為耳鳴病人是被遺忘的一群,常會和眩暈混為一談,醫院有眩暈科,卻沒有耳鳴科。
衛生署醫事處科長周道君則說,醫師公開在媒體宣導醫療衛教知識,沒有問題。但若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最高可罰十萬元,但須有人檢舉才會調查。
周道君舉例,陳太太Call in進電台,問醫師耳朵好像有流水聲,是什麼毛病?若醫師在節目中問診,進一步診斷可能為梅尼爾氏症,就會觸犯法令;但醫師若只是陳述幾種可能的疾病,並建議少吃鹽,應去找專科醫師診斷,就未違法。
台北市衛生局醫管處副處長陳青梅指出,醫師上節目,或在平面媒體回答醫療問題的檢舉案不少,不過,較多開罰的案例,大多是網路的醫療廣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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