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 – 2012年2月8日 上午10:03
[thumb]http://l.yimg.com/bt/api/res/1.2/dQ2ptD2D7BXizRLdd_fsyg--/YXBwaWQ9eW5ld3M7Y2g9NDUwO2NyPTE7Y3c9MzY1O2R4PTA7ZHk9MDtmaT11bGNyb3A7aD0yMzU7cT04NTt3PTE5MA--/http://media.zenfs.com/zh-Hant-TW/News/ETtoday/41364.jpg[/thumb]記者黃郁棋卅綜合報導
「後座請繫安全帶,不繫就算了,但請不要毆打司機」李蒨蓉在臉書上分享一則<這位運將粉口愛>的文章,馬上引來上萬人轉貼;有人覺得運將這樣太麻煩,如果不會寫字怎麼辦?一位Google+的網友乾脆把它做成「法規宣導貼紙」,讓各位運將自由取用!
Makiyo事件讓「計程車運將安全」議題受到重視;若後座民眾聽見司機的「安全帶要求」後,發生衝突怎麼辦?有運將乾脆在座椅上貼「請繫安全帶,不繫就算了,但請不要毆打司機」的告示,被李蒨蓉轉貼到臉書立刻引發1萬多則轉貼。一位來自Google+的網友edward nerv將它做成貼紙,讓需要的運將取用。KUSO貼紙作者edward nerv表示,希望這類事件不要再發生,不要再有司機受害。
事實上,計程車運將只要有在後座貼上「請繫安全帶」的告示牌,就算口頭未告知,也算「已盡告知責任」;千萬不要為了安全帶問題而跟乘客發生衝突。
延伸閱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1 條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但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有關其安全帶之正確使用、實施方式、因特殊事由未能依規定繫安全帶之處理、宣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反前項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但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
小型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有關其幼童安置方式、宣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等有關機關定之。
汽車駕駛人對於六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單獨留置於車內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罰鍰,並施以四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機器腳踏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機器腳踏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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