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8/01/11 07:50 記者楊濡嘉卅台北報導
明天就是第七屆立委選舉併兩項公投的投票日,中央選舉委員會呼籲選民千萬不要帶手機或任何照相、錄影設備進投票所,否則會被罰款、甚至被判刑。至於投票的選擇,從只投一種、選二種、三種、四種,或領了票都不投,選民都可自主,但要記得先告知發票的選務人員。
中選會昨天確認第七屆立委選舉人數,區域立委和原住民共一千七百十七萬九千六百五十八人,不分區一千七百廿八萬八千五百五十一人,公投投票權人數一千七百廿七萬七千七百廿人。另外全國廿歲以上未換新身分證的有十一萬四千五百五十六人,這些民眾明天無法去投票。
今年選票有黃色的區域立委或原住民選票、白色加印彩色政黨標章的政黨票,以及都是粉紅色的第三案討黨產、第四案反貪腐公投。公投案若要通過,第一道門檻是投票率須超過二分之一以上,即至少八百六十三萬八千八百六十一人投公投,公投案才跨過第一道門檻。
中選會已通令各選舉委員會,一定要在投開票所入口處放手機置放盒,如果選民隨身帶手機,要記得請選民把手機暫放在盒內,投完票再拿回去。中選會祕書長鄧天祐說,要是選民不配合,一旦被發現帶手機入場,例如投票時手機響起,會被處三萬元到卅萬元不等。
中選會提醒民眾,任何照相器材都不能帶進投票所,要是被選務人員發現照相機,輕則被罰三萬元到三十萬元,重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選會指出,選民可以選擇只領其中一張選票,但因區域立委與政黨票的選舉人名冊印在一起,如果只領其中一張,選民一定要先告知發選票的人員;兩案公投的投票權人名冊也印在一起,要是選民要投其中一項公投,最好也主動告知選務人員。
依規定,選民領了選舉票之後,選務人員必須把選民的身分證、印章等交還選民,要是民眾不領公投票,拿回身分證、印章之後,即直接到圈投處圈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111/2/rnao.html
馬上加入
提姆正妹報報FB粉絲團,讓你掌握每日精選正妹。
【若本人不想被報導,請
來信或
私訊,我們將儘速移除文章。】
▼
提姆正妹報報Tiktok頻道正式上線囉!!
▼
提姆正妹報報YouTube頻道正式上線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