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 / 2008/04/01
高雄捷運違規行為,今天開罰。第一天,許多不知情民眾在捷運站內喝水、吃東西,都被捷運警察開出1500元的罰單,還有把車違規停在人行道上的民眾,車子也被開單拖吊。
一早搭高雄捷運的曾小姐,沒想到只是喝口水,竟然會被警察開罰單,還罰了1500元,求情也沒用,許多人知道捷運站內不能吃東西,卻不知道喝水也算在內。
開罰的第一天,捷運警察加強巡視,如果被發現捷運站內喝水,最少要罰1500元。其他像飲食、吸煙、嚼檳榔、口香糖甚至是攜帶寵物,隨地丟垃圾,通通要被罰1500至7500元。
不只裡面,捷運站外,很多貪圖方便的機車騎士,會隨意把機車停在人行道上,也不行,最高要被罰1200元。從四月一號起,搭乘高雄捷運有違規,就要罰錢,千萬記得,帶著水沒關係,但在裡頭喝,一口水的代價就是1500塊。(記者王美雅 陳信仁 張夢熊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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