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月民法親屬編修正,有關子女姓氏規定不再以「從父姓」為原則,改為「由父母書面約定」,但婦女新知昨天公布一項問券調查顯示,雖有近六成受訪者贊成法令修改,只有百分之七點六會讓子女從母姓。

昨天是母親節,婦女新知基金會除舉辦「母親節從母姓」徵文活動外,也公布與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合作,針對台北、高雄地區準爸媽進行的「從母姓」意見調查結果。這項調查在各大醫院婦產科、媽媽教室發放問卷,共回收四百四十九份有效問卷。

調查發現,受訪的準爸媽有百分之五十七知道法令修改,百分之五十九點八贊成,但會讓小寶寶從母姓只有百分之七點六,百分之六十二不會。之所以不從母姓,「還在評估」的占百分之四十三、「要與長輩商量」二成一、「要與先生商量」占一成六,也有少數父母擔心子女不同姓氏會有困擾。

婦女新知董事長范雲指出,根據內政部去年五月到今年二月的統計,申請出生登記約定從母姓只有二千多件,占總數百分之一點三,加上非婚生子女從母姓件數,也不過百分之四點三,從母姓還是占少數。面對強大社會傳統,要推動從母姓還是困難重重。

從事環保、婦女運動的夫妻A小姐、B先生昨天現身說法,談當初讓兒子從母姓,說服雙方家長的心路歷程。他們原想戴面具出席記者會,以免對家長造成壓力,但最後決定站出來,呼籲社會不要以異樣眼光看待「從母姓」。

B先生說,自己並非獨生子,沒有傳宗接代壓力,兒子從母姓,卻有來自鄰里及親戚的壓力,外人總覺得他是「入贅」,很沒面子。A小姐的父母也認為,從母姓會讓人說閒話,以為自己的女兒不是個好媳婦。不過,他們從得知懷孕開始,花了一年時間,終於成功讓兒子隨母姓。

婦女新知監事尤美女指出,法令雖已修改,但要改變傳統觀念,推動「從母姓」還需要一段時間,尤其現行法令對於離婚婦女擁有子女監護權後,要讓子女從母姓,必須符合「有事實足認有不利影響」,訴訟程序繁瑣而漫長。

尤美女表示,為了落實性別平等,婦女團體將推動第二波修法行動,重點包括子女成年後,可以自己決定是否要更改姓氏、擁有子女監護權的離婚婦女,更改子女從母姓時能有更多保障。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512/2/yzl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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