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8/06/05 15:07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鼎泰豐服務的陳俊傑在上個月凌晨尾隨一名夜歸女子,在樓梯間強押性侵,再坐計程車逃離現場,他不僅狡猾的剪短頭髮,還把犯案衣物丟到淡水河湮滅證據,致使案情一度陷入膠著,但是計程車司機聽到廣播後,向警方提供線索,協助警方逮到這匹惡狼。
一大清早,穿著紅衣的嫌犯,在巷弄間狂奔,跑到鞋子都掉了,緊追在後的是一名穿著內衣、打著赤腳,拿著菜刀,誓言要親手逮到這匹性侵寶貝女兒的惡狼的父親,但嫌犯實在跑得很快,迅速跳上計程車逃逸──這是被害人報案後,警方調閱的錄影帶中的一段畫面。
根據警方調查,28歲的嫌犯陳俊傑,在鼎泰豐忠孝店內擔任外場服務人員,上(5)月24日凌晨,與友人在市民大道上的海產店飲酒後,步行回公司附近,見被害女子(23歲)穿著火辣,趁著酒意尾隨對方返家,到了3樓樓梯間時,他勒住被害人的脖子,將被害人強壓在地,強行性侵得逞。
事後陳嫌還告訴對方,他是因為被女友甩了,所以心情不好,這名女子於是急中生智,表示要和他交往,並要求陳嫌讓她返家更換衣物,再一同外出約會,陳嫌心防鬆懈,讓被害人返家,陳嫌還在女子住處拍打大門,要求女子快一點換好衣服,但出來開門的是得知女兒被性侵,滿腔怒火、手持菜刀的被害人父親,陳嫌於是拔腿就跑,連拖鞋都還遺留在現場。
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陳嫌是搭計程車離開的,由於他並無任何前科,只好透過警廣描述陳嫌特徵,不久曾搭載陳嫌的計程車司機向警方聯繫,司機指出,當天陳嫌上車時,氣喘吁吁地表明目的地是台北縣三重,因為身上的錢已花光,陳嫌還到郵局提錢支付220元的車資。
警方隨即向郵局調閱資料,根據司機提供的嫌犯特徵和地緣關係,以及通聯紀錄,鎖定陳嫌活動區域,在昨天下午前往陳嫌三重住處逮人。而陳嫌犯案後,為躲避警方追緝,不但刻意請假在家,還把頭髮削短、改變造型,並把犯案穿著的紅衣和牛仔褲丟入淡水河中,但陳嫌在逃跑時不慎跌倒受傷,背部仍留有抓痕和膝蓋傷痕,種種跡證都讓陳嫌無從抵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605/17/10n7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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